“3分鐘奇跡”是商標,寶潔、潘婷客服回應
中新網(wǎng)北京9月8日電(記者 劉星晨)近日,潘婷旗下產品因包裝宣傳用語引發(fā)爭議。有網(wǎng)友發(fā)文稱,“潘婷深水泡彈高濃精華發(fā)膜”產品包裝上的“高濃”指配方內營養(yǎng)物質含量高于同品牌其他產品。記者注意到,該系列產品的詳情頁中,用小字標注:潘婷3分鐘奇跡是注冊商標,多效損傷修護是產品名稱后綴,均非產品功效宣稱。

對此,有消費者感嘆“防不勝防”,并稱容易將“3分鐘奇跡”“多效損傷修護”理解成護發(fā)效果描述,“沒想到‘3分鐘奇跡’也是商標,字太小,一般人根本不會看?!?/p>
9月8日,記者以消費者身份咨詢寶潔、潘婷客服。對方稱,“潘婷3分鐘奇跡”是注冊商標,但從功效角度,“3分鐘修護三個月累積損傷”有數(shù)據(jù)支持,數(shù)據(jù)來源于第三方試驗報告:實驗模擬經歷了3個月累計損傷的發(fā)束,在使用品牌產品3分鐘以后得到改善。資料顯示,潘婷是寶潔公司旗下洗護品牌。
時代九和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閆兵對中新網(wǎng)記者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規(guī)定,帶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等特點或者產地產生誤認的標志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廣告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構成虛假廣告。’”閆兵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第十五條規(guī)定,經營者不得通過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虛構或者夸大商品或者服務的治療、保健、養(yǎng)生等功效,誘導老年人等消費者購買明顯不符合其實際需求的商品或者服務。(完)
經濟新聞精選:
- 2026年09月20日 17:04:37
- 2026年09月18日 21:51:50
- 2026年09月18日 21:26:28
- 2026年09月18日 20:40:57
- 2026年09月18日 19:37:58
- 2026年09月18日 19:34:43
- 2026年09月18日 15:46:45
- 2026年09月17日 21:59:02
- 2026年09月17日 21:02:25
- 2026年09月17日 19:57:52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20200920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