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月20日電 據(jù)“中央社”報道,臺當局“中經院”今天公布ECFA兩岸共同研究結果,研究顯示,簽署ECFA整體而言對大陸、臺灣經濟都具正面效益,兩岸應盡速啟動協(xié)商。
共同研究建議,協(xié)商應按照“先易后難、循序漸進”原則,分階段逐步推動后續(xù)進程,內容應涵蓋兩岸間的主要經濟活動,包括貨品與服務的市場開放以及經濟合作等領域;為讓雙方企業(yè)與民眾盡早享受部分成果,也建議商談早期收獲計劃。
研究顯示,兩岸部分產業(yè)可能面臨進口競爭的沖擊,建議采取漸進開放或彈性處理,雙方并應制定相關貿易規(guī)則,包括原產地規(guī)則、服務提供者定義、貿易救濟措施以及爭端解決機制等。
兩岸ECFA共同研究在2009年11月展開,“中經院”公布的研究報告顯示,簽署ECFA整體而言將促使臺灣的島內生產毛額(GDP)增長,并對福利、貿易、就業(yè)、產值等總體經濟產生正面效益。
“中經院”表示,共同研究結論為推動ECFA提供了理論基礎,結果顯示,簽署ECFA對兩岸經濟發(fā)展均有正面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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